为改进、完善职称评审制度,我市自今年开始在教师系列试行“考评结合”的评审办法,考试对象为破格申报中、小学(幼儿园)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申报小学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考试定于10月25日举行。从明年开始,全市申报中、小学(幼儿园)教师高、中级职称评审的一律实行“考评结合”的评审方式。
据介绍,“考评结合”中的考试由市人事局具体组织,今年的考试定于10月25日举行;评审是由业内专家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,对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水平进行综合评价。
另外,破格申报人员、人才交流中心挂编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,必须参加本专业答辩,答辩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。







